增資擴股項目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湖北知音動漫有限公司增資擴股(52%股權)
一、增資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湖北知音動漫有限公司增資擴股(52%股權) | |||||||||||||||||
項目編號 | HC1612300316 | |||||||||||||||||
掛牌公告期 | 2016-12-30 至 2017-03-01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武漢市 | |||||||||||||||||
擬募集資金總額(萬元) | 56701 |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 52 | |||||||||||||||
擬新增注冊資本(萬元) | 1083.34 | |||||||||||||||||
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員工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
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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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 本次增資擴股經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如未征集到3家投資者,則增資擴股失敗,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意向投資者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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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用途 | 1、圍繞公司內容供應商定位加大自制內容生產投入; 2、完善公司內容生產環節建設,加大研發與發行投入; 3、加大優質內容采購與優質內容生產商并購投入; 4、加大新媒體內容營銷平臺的搭建; 5、加大團隊建設力度,引進動漫高端人才。 | |||||||||||||||||
對增資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 | 1、標的公司管理層不參加此次增資擴股事宜。 2、從評估報告基準日至標的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期間,標的公司為持續經營狀態,期間損益歸公司原股東湖北知音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所有。 3、本次增資擴股所募集的資金,其中1083.34萬元進入公司注冊資本,剩余資金進入公司資本公積。 |
增資企業基本情況
增資企業名稱 | 湖北知音動漫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 住所(注冊地) | 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69號 | ||
法定代表人 | 王應鯤 | 成立日期 | 2008-08-22 | |
注冊資本(萬元) | 1000 | 實收資本(萬元) | 1000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所屬行業 | 圖書、報紙、期刊業 | |
經濟類型 | 國有經濟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106679113860G | |
經營規模 | 中 型企業 | |||
經營范圍 | 電腦動畫設計制作;發布廣告、制作、代理、發布;計算機軟件研發、銷售;動漫游戲形象服裝、玩具、文具的設計、生產、銷售;影視劇、動畫片、影視廣告、影視專題策劃、制作、發行;公開發行的國內版圖書(新華書店包銷類除外)銷售。 | |||
股東數量 | 1 | 職工人數 | 210 | |
股權結構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湖北知音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財務指標(萬元) | 近三年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項目/年度 | 2013 | 2014 | 2015 | ||||
資產總額 | 1000.370115 | 1000.377572 | 1005.405461 | ||||
負債總額 | 6.996866 | 6.996866 | 11.996866 | ||||
所有者權益 | 993.373249 | 993.380706 | 993.408595 | ||||
營業收入 | 41889.919611 | 31268.923099 | 23973.17128 | ||||
利潤總額 | 9110.53695 | 4858.785708 | 3996.497283 | ||||
凈利潤 | 7045.381111 | 3859.999252 | 3258.676653 | ||||
審計機構 | 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報表日期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所有者權益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
2016年1-9月 | 1005.395311 | 11.994366 | 993.400945 | 13218.299741 | 2532.85433 | 2032.678176 | |
增資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直轄市、自治區)級其他部門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 或主管部門名稱 | 湖北知音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名稱 | 湖北知音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 意向投資者須為合法存續的中國大陸境內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1000萬元。本項目分為3個標的(標的一:23%比例股權,掛牌價25079萬元;標的二:23%比例股權,掛牌價25079萬元;標的三:6%比例股權,掛牌價6543萬元),每個標的不得拆分,不接受聯合體報名。標的一意向投資者須為國有獨資企業。 |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者被確定為最終投資者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標的公司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書》,并在協議書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足額支付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意向投資者須同意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收到足額投資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該款支付給標的公司,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退還所支付的款項。 2、意向投資者須承諾已對標的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不因本次投資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標的公司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投資者須認同《增資擴股說明書》(見附件)、《增資擴股協議書》(見附件)以及增資擴股后《公司章程》(見附件)的全部內容。 4、投資者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交納鑒證費和投資款1%的交易服務費,以上費用均從交易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 |
保證金設置 | 交納保證金 | 是 |
保證金金額 | 2000萬元 | |
保證金交納時間 (以到達產權交易機構指定專用賬戶時間為準)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納(以公告截止日16:30前到達華中文交所指定賬戶為準)。(指定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 73816 101826 000 63018;開戶行:中信銀行江漢路支行;行號:302521038169。)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掛牌期滿,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者辦理投資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方式進行交易,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華中文交所)交納的交易費后,轉為投資款的一部分。掛牌期滿,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者,則采取“電子競價+綜合評議”方式進行交易,各意向投資者繳納的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投資者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應向華中文交所交納的交易費后,直接轉為投資款的一部分;未競得標的的其他意向投資者,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投資條件的意向投資者,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投資者原繳款賬戶。 3、如因非標的公司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投資者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扣除應向華中文交所支付的交易費后,余額作為對標的公司的經濟賠償。若造成標的公司和華中文交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標的公司和華中文交所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投資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公告期滿后,意向投資者單方要求撤回投資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資者在被確認為投資者后放棄投資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投資者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標的公司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書》的;③以“電子競價+綜合評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資者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綜合評議,或在其已依相關規則被確定成為投資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標的公司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書》的;④意向投資者未在《增資擴股協議書》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增資擴股協議書》中的約定支付投資款及產權交易服務費的。 |
信息發布需求
信息發布期 | 40 個工作日(自產權交易機構網站發布之次日起計算) |
信息發布期滿的安排 | 1、未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則:信息發布終結; 2、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則:信息發布終結。 |
遴選方案
遴選方式 | 競價+綜合評議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掛牌期滿,如同一標的僅有1個合格意向投資者報名,則該標的采用協議方式以掛牌價成交;如同一標的產生2個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資者,則該標的采取電子競價+綜合評議方式確定投資者,綜合評議得分最高者為最終投資者。《綜合評議方案》見附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 請有意投資并符合條件者于2017年3月1日前到我所購買《增資擴股招商文件》。意向投資者須在2017年3月1日16:30時前提交按《增資擴股招商文件》的規定制作的《投資申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 |||
《增資擴股說明書》 | 《綜合評議方案》 | 《增資擴股協議》 | 《知音動漫公司章程(增資后)》 | |
聯系方式
聯系人 | 胡中偉 |
聯系電話 | 027-88712326,15827291556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