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項目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一批廢舊鋼材資產包掛牌處置
標的名稱 | 一批廢舊鋼材資產包掛牌處置 | ||
項目編號 | 202310061 | ||
掛牌價格(萬元) | 0.000238/公斤 | ||
掛牌公告期 | 2023-08-11 至 2023-08-21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武漢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在項目掛牌期間,可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查閱《資產評估報告》,并到標的存放現場查看標的。 2.本標的為武漢出版社有限公司一批廢舊鋼材。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標的實際重量可能與評估重量存在誤差,實際稱重時,最終重量以轉讓方確定的稱重器測量結果為準。標的評估單價為2.38元/公斤(不含稅價),最終成交總價以實際稱重的重量結合成交單價為準。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是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標的不得分拆受讓,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交易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仔細閱讀并認同《產權交易合同》《資產評估報告》(眾聯評報字〔2023〕第1010號)的全部內容。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提交受讓申請前,已對轉讓標的現狀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標的現狀予以受讓,承諾對標的受讓后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受讓成功后不得以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為由要求退款,不因標的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同意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成交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支付給轉讓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退還所支付的成交價款。 4、標的成交總價以交接時標的資產實際稱重的重量結合最終成交單價為準。受讓方不得因實際稱重的重量與資產評估報告中理論重量(4424公斤)的差異而要求更改成交價格和結果。 5、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 此保證金在受讓方結清成交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無息全額退還給受讓方(履約保證金最高不超過2萬元,具體金額由轉讓方在成交后確定);履約保證金不得用于抵扣成交價款。受讓方須在交納上述履約保證金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資產稱重工作,并按實際稱重后確定的最終成交總價將成交價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如受讓方未在約定期限內結清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稱重過程中的搬運、稱重等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6、受讓方須在交易價款結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標的資產移交手續,轉讓方予以配合,移交過程中發生的搬運等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7、受讓方須同意其在辦理標的資產交接手續時,如標的現狀與評估報告的內容有差異,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保證金
保證金金額 | 9000元 |
保證金支付 | 意向受讓方在信息發布截止日16:30前交納保證金(以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時間為準)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127906024210403;開戶行:招商銀行武昌支行。 |
保證金約定 | 1、掛牌期滿,如征集到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定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直接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權取消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交易費用后,余額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若造成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公告期滿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放棄受讓資格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③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或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④最終受讓方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產權交易合同》中的約定將交易價款交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的。 |
掛牌信息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掛牌條件,待重新辦理掛牌手續后再次掛牌。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若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的自由報價期為30分鐘,限時報價期為60秒/周期,加價幅度為0.1元。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 本標的為武漢出版社有限公司擁有的“一批廢舊鋼材資產”,具體詳見《標的資產清單》。 | ||||
《產權交易合同》 | 《標的資產清單》 | 《報名所需材料》 | |||
聯系方式
聯系人 | 華中文交所 王延冰 |
聯系電話 | 027-88712326,18202779678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